第A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参政履职能力
舞钢市持续整改“小散乱污”企业
做好高中招期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义务劳动保护水源环境
现场喷雾防治扬尘
鲁山县工商局下足力气防治环境污染
清洁电力入鹰城
石龙区确保三夏秸秆零焚烧
高新区强制拆除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
集中开展城市大清洗活动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舞钢市持续整改“小散乱污”企业
已按标准完成整治取缔117家
 

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5月17日,舞钢市有关负责人带领环保、发改、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来到尹集镇、杨庄乡和武功乡等地,整改“小散乱污”企业的环保问题。截至目前,该市排查出的127家“小散乱污”企业已按标准完成整治取缔117家,完成率达92.1%。

在尹集镇小蔡庄村小东河边,检查人员在察看了河道中心的一小砂石厂后指出,该砂石厂位于河道中、景观带规划范围内,严重阻碍汛期行洪,也不符合尹集镇旅游规划。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就河道占地经营、水源地生态保护、乡镇规划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讨、论证,水利、国土资源、发改等职能部门给出整改建议。

在杨庄乡建新村一免烧砖厂,检查人员结合该厂年产量不足3000万块、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对象且位于该乡主干道路边、紧邻石漫滩水库水源地等现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环保问题,要求尽快整治到位。

在武功乡水泥制管和免烧砖厂,检查人员发现该厂占用基本农田,场地规模大,且露天生产,污染严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市要求这些企业立即断水断电,按照“四清”标准,3天内拆除设备并移位,确保不具备生产能力;同时,鉴于成品较多,短时难以归整和消解,相关单位要积极协调解决销路和转移问题,协助其尽快整改。

为进一步做好“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取缔工作,该市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根据平顶山市的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与各乡(镇、街道)加强对接、抓紧时间,狠抓落实、特事特办,集中力量解决最后10家“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取缔问题,确保5月31日前圆满完成环保攻坚任务。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