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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舞钢市通过语言文字“国评”

 

本报讯 (记者傅纪元)5月16日下午,经市政府专家评估组讨论认定,舞钢市初步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工作目标,顺利通过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为了实现“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国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15年5月,省政府专家评估组对市城区进行验收后,宣布我市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按照省政府部署,今年底前,舞钢、鲁山、宝丰、叶县、郏县、石龙区要完成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舞钢是我市第一个向市政府提出评估申请的县(市)。

5月16日下午5点30分,在舞钢市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反馈会上,市政府专家评估组成员一致认为,舞钢市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河南省实施办法,制度完善、重点突出、成效显著,逐步形成了“政府负责、语委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明显增强,应用水平显著提高。舞钢市以优秀等级正式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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