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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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确责任领导 制定清理方案
示范区着力清理“小散乱污”企业

 

本报讯 (记者邱爽)5月10日,记者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幸福村沿线看到,大型钩机和铲车正在对沿线的“小散乱污”企业生产用简易房和非法生产水泥梁的水泥搅拌机进行破拆作业。据现场指挥破拆作业的示范区环保局局长赵允辰介绍,依照我市环保专项整治规定,这些属于重点清理企业,需要做到“四清”,由于这些企业按照下发的自行拆除通知书规定时间节点仍旧未按要求主动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和厂房,有的企业甚至还顶风生产,因此,当天示范区组织机械对上述作坊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据了解,自4月29日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后,示范区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对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紧接着又召开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专题会议,镇(街道)也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责任领导,制定了清理方案,并进行前期排查工作,其中滍阳镇幸福村、夏店村沿线的水泥制品作坊相对集中、污染大,影响城市形象,被作为首批重点清理对象。

自5月10日开始,示范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带队,示范区环保局牵头,联合新城公安分局等多部门,出动200余人,调集铲车、钩机等大型设备6台,集中开展了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行动。行动当日,对现场发现的部分顶风生产的预制板厂,当场强制切割拆除,吊除设备、清走原料;对于阻挠执法,经劝阻无效的,对责任人予以治安拘留,确保行动顺利推进;对于能够积极配合清理行动,现场设备已经自行拆除的,明确清场时限,限期复查验收。截至当日,滍阳镇辖区幸福村、夏店村沿线的36家“小散乱污”企业已经全部断水断电,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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