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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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数 精准施策 保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市散烧办加大燃煤散烧治理力度
环绕喷淋 抑制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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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加强组织引导 实现按时脱贫
我市开始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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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切断源头 拆除设施 加强监管
市散烧办加大燃煤散烧治理力度

 

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5月10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燃煤散烧治理办公室了解到,按照《平顶山市2017年加快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市散烧办召开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推进会,对今年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采取措施,按照时间要求,加大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力度。

全面做好洁净型煤替代工作。开展洁净型煤替代工作,能够从源头上切断并转移社会对散煤的刚性需求,是有效消除燃煤散烧污染的治本之策。市级层面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一是加快洁净型煤能力建设进度,平煤神马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要求于7月31日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形成覆盖全市的生产、配送网络,全面实施洁净型煤替代。二是稳步推进洁净型煤替代散煤。按照“以销定产、以量定期”的原则,提前统计冬季取暖用煤所需的数量和供应时间,按日、按户建立替代台账,积极稳妥推进洁净型煤替代。三是加强洁净型煤行业监管。通过加大对洁净型煤生产经营企业、配送网点的监督管理力度,促进洁净型煤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网点合法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强力推进燃煤散烧设施的拆除取缔工作。取缔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备,是减少散煤用量、消除散煤污染的重要途径。这方面的工作在市级层面由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教育、卫计、住建、工商、食药监等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加强燃煤散烧设施拆除工作。一是尽快完成摸底排查,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对辖区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开展摸底排查。二是全面开展取缔工作,5月15日前对燃煤散烧设施业主下达拆除通知书,责令按期自行拆除到位。三是加强检查核实,8月10日前进行全面核查,做到拆改一家、核定一家、销号一家;8月31日前,对未拆除到位的,依法强制拆除,确保全面完成取缔任务。

持续加大散煤使用和销售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对散煤销售和使用的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散煤行为,杜绝劣质散煤流入市场。这方面的工作在市级层面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一是组织开展散煤销售点“回头看”行动。开展散煤销售点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新建非法生产加工、经营的,一律依法取缔。二是完成全市禁燃区外存续的散煤销售点的取缔改建工作,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后,8月31日前完成存续散煤销售点的取缔关闭和改建工作。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散煤行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公安、工商、安监、交通等部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以网格为单位持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加工、销售劣质散煤等行为。对辖区进出城主路口和城区主干道、县乡主路开展高频次、高密度执法检查,严防不符合规定的散煤运输车辆绕行进入。同时,加大对全市流动售煤摊贩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

市散烧办将采取“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对督导暗访发现的工作失职、措施不力、敷衍推诿等现象和人员进行通报,对拒不整改的进行曝光,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确保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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