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5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91件,总体结案率达到72.53%,无一超审限案件。
这些案件的受理结案,加大了环境类犯罪惩处力度,维护了生态安全;开展涉环保非诉行政强制执行专项活动,提高了环保罚单入库率;更好地宣传了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使司法职能得到延伸。
目前,全市法院正在探索复植补种的裁判方式,即允许通过限期履行、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确保责任人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损失,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真正起到惩罚和教育宣传相结合的作用。加大涉环保非诉行政强制执行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罚款、司法拘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等多元手段,加大对环境污染者的震慑力度。
市中院通报了全市法院去年以来审结的3件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包括污染环境案;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汝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对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