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纪元) 市招办5月5日发布消息,省招办出台的《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我省今年高招有六类考生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幅度5分至20分,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
按照规定,今年高考,两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包括烈士子女以及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可加10分投档的两类考生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此条执行)。
可加5分投档的两类考生为:少数民族考生;2012年12月31日(含)之前迁至移民安置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的考生。
另外,对高招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以及报考军队院校飞行与指挥专业的检测与政审合格考生,如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投档。省外农林院校对此项规定是否认可,须在报送生源计划时明确意见,我省将随生源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我省规定,有五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3)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4)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的5A级青年志愿者。
在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