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亚丹)5月3日,湛河区环保局局长胡喜申介绍,近期该区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目前,该区已整治取缔30家“小散乱污”企业。
按照我市限期彻底排查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的具体要求,湛河区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截至4月30日共排查出“小散乱污”企业211家。
针对这些“小散乱污”企业,该区建立清单台账,实施分类整治。对没有工商注册登记、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排放污染严重、拒不整改的污染企业等,全部取缔清退;对虽有工商注册登记,但没有环保手续的污染企业,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属于关停类的做到“四个到位”,属于整改或完善类的,按违法违规项目程序清理整改;对有工商注册登记和环保手续,但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停产停业整治;未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经整改后检查符合规定的可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对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实施停产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不到位的一律清退。
目前,该区正在对所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展开专项取缔行动。5月2日,该区环保局配合马庄街道对南环路附近8家涉及喷漆的汽车修理和装饰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喷漆设施全部拆除到位。截至目前,该区已对46家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等整改措施。
“为严防‘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我们实行了严格的问责机制。” 胡喜申说,各乡(街道)与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常态化网格监管巡查机制,对排查不彻底、经检查督查或群众举报发现不在上报清单之内的“小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完善一家、上报一家、销号一家”进行整治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乡(街道)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该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将对“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以及未按标准时限完成整治任务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