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国内国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
港珠澳大桥全线贯通在即
美军确认在韩“萨德”已具拦截能力
“家庭医生”能否缓解“看病难”?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将在全国推广实施
愿在“合适情况”下与金正恩会面
“朴槿惠案”首次预审举行
接受划界建国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下一篇4 2017年5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79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决定,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实行与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自《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发布后,征地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按照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到16倍,逐步过渡到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或者区片综合地价补偿。2015年以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都已经执行与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的补偿标准。

为了将此项政策法定化,《决定》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以及第二款“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合并修改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