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4月21日,市农机局管理科科长李长河介绍,2017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已经开始,有需要的机手可到所在的县(市、区)农机局申领。
“《作业证》是联合收割机享受跨区作业有关优惠政策和服务的凭证,免费发放《作业证》是一项重要惠农和服务措施。”李长河表示,2017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由省级农机、交通发证机关盖章、县级填发机关盖章,三章齐全方为有效。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与背负式联合收割机配套的拖拉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号牌、行驶证,年度检验在有效期内。驾驶人要有合法有效和符合准驾要求的驾驶证。
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严格审查有关资质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填写机主姓名、联合收割机号牌、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后,方可有效。同时《作业证》发放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不得委托中介组织发放。《作业证》一车一证,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
李长河提醒广大机手,农机管理部门将免费向符合政策的申请者发放《作业证》,任何以培训费、服务费、中介费等名义搭车收费、变相收费都属于违法行为。市农机局将严肃查处伪造、涂改、转借和倒卖《作业证》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