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清明假期,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全力以赴组织开展安保工作。全市旅游景点、祭扫场所、游园广场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没有发生重特大交通、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
清明假期,全市公安机关每天保证三分之一警力在岗在位,狠抓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情况显示,4月2日至4日市区共接处有效警情603起,同比下降6.94%,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55%。其中,盗窃类警情同比下降50%,诈骗类警情同比下降85.71%。针对清明假期旅游景区、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人流、车流显著增加的特点,交警部门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对我市郊区、山区、墓区、景区周边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修复一批损坏、缺失的交通安全设施,督促指导墓区管理单位增设临时停车位、指示标志,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交警部门全警上路,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墓区景区出入口及山区公路道口增派警力,及时对部分重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和调控分流;在农村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到镇的主要关口,严防超员超速违法车辆出村上路。
清明假期,交警部门启动交警执法站6个,设置临时执勤点56个,投入一线执勤执法警力1630人次、警车346辆次,通过媒体发布路况信息17条,发送提示短信1.6万余条。全市主要高速公路、国省道交通秩序平稳、通行正常,未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防部门重点做好群众清明祭扫野外明火和森林防火工作,共出动警力145人次,扑救火灾5起,抢险救援7起,继续保持火灾事故“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