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所长,太谢谢您了!这孩子彻底想通了,前几天他到郑州一个服装店打工去了,说是要靠自己的双手挣踏实钱,这次我放心了!”3月27日下午,宝丰县商酒务镇司法所所长黄晓华到该镇张庄村赵某某家里进行回访,赵某某一个劲儿地感谢他。
“不用谢,这是我们的工作,咱们都希望孩子走正道,自食其力。”黄晓华悬在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终于落地了。
“黄所长您在哪里?我是张庄的,我那个不争气的孩子,非让我给他69800块钱,说是投资挣大钱,您快来劝劝他吧!我怕他又要干傻事!”3月16日上午近11时,黄晓华接到刚刑满出狱不久的李某的母亲赵某某的电话。
李某刑满释放后,在对他的安置帮教过程中,黄晓华没少跟赵某某打交道。得知情况后,黄晓华和同事立即赶往赵某某家。
原来,李某前段时间上网聊天认识一个女孩,女孩对他说到广西加入一个网络组织能发大财。通过考察,赵某某觉得该组织像传销组织,但李某非向她要69800元现金交给那个组织。
“叔,这几年因为我犯事家里操了不少心,现在想自己赚钱养活家人。我觉着这是个不错的机会,想试试,让我妈给我凑点本金,她就是不答应!”李某“抱怨”说。
“你能体会到家人的不易,想自力更生尽孝道这是好的,但是要选对方向,走对路子,坚决不能再干违法的事情。”黄晓华从亲情、责任等角度给李某讲道理。
经过两个多小时解说,李某沉思了一会儿说:“黄叔,我听您的!不参加这个组织了。幸亏您来得及时,要不我就上当受骗了!”
听到儿子这么说,赵某某笑了。(本报记者 孙聪利 通讯员 杨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