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1月4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2016年度我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开始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30日。
据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科负责人介绍,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平顶山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除外),均应当报送2016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申报途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须通过当地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当地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可选择公示或者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也可以到登记的工商所报送纸质报告。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视为不公示其年度报告内容。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尚未报送2015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须与2016年度报告一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