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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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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致全市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尊敬的农民朋友及农业普查对象:

您好!

农业、农村、农民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的问题。为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同步全面小康步伐,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此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农业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请您准备好户口簿、耕地确权证(农业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及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抽出宝贵时间,配合普查员完成普查任务。

农业普查是国家组织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真实、准确、及时地提供普查信息,既是您的法定义务,又是您的神圣权利。普查人员对您所提供的调查数据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同时请您履行公民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如实申报每个普查项目,为全市农业普查顺利完成作出贡献。

感谢您对农业普查工作的大力支持!

祝您吉祥安康,万事顺意!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国伟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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