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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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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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

 

本报讯 (记者程颖)12月22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响应。

12月19日16时,我市将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调整为红色(I级)预警,首要污染物为PM2.5。前期持续出现重度和严重空气污染,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既有我市空气污染物的累积,也有外部传输的因素。受冷空气和降水的影响,自12月22日0时起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已降至100以下,空气质量转为良好。

经有关部门研判,我市未来几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较好,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决定自12月22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终止I级响应。

但是,鉴于目前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市自12月22日12时起,仍将继续严格执行《平顶山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一级管控措施和《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其间,市大气办将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对执行不力或不执行的,将按有关规定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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