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12月20日上午8时起,宝丰县全面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应急响应措施。该县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县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全面督导,对行动迟缓、有令不止、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采取“一案双罚”,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12月20日,该县召开重污染天气应对紧急会议,下发了《宝丰县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I级)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全县从20日上午8时起全面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要求,严格禁止露天烧烤,严格禁止焚烧垃圾、秸秆等。严格禁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强化各项防扬尘管控措施。严格道路清扫保洁洒水要求。洒水车、清扫车必须按照时间节点、频次、车辆行驶速度等,搞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路面洒水覆盖率和降尘效果。加油站严格落实油气回收治理要求,凡没有开工进行治理的加油站一律停业治理。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对上路行驶的冒黑烟、无环保标志和高污染黄标车、运输车辆沿途撒漏等车辆强化执法检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办公车辆使用,每日停驶部分公务车辆。
为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工作,做到环境保护工作无漏洞、无死角、全覆盖,该县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将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纳入环境保护考核和县政府环境保护督查范围,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档案制度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