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爽)12月19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通报了3个考核组11月份对各县(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导考核情况,对高新区、湛河区、新华区提出表扬,对鲁山县、石龙区提出批评。
从此次考核的整体情况看,11月份各县(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好于10月份,防治标准普遍有所提高,落实措施更加有力,抑尘效果更加明显。其中,舞钢市各项防尘措施落实比较到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安排落实记录齐全,城区道路清扫标准高。郏县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公示牌进行统一规范,向社会公布了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高新区自动化冲洗设施日常使用情况良好,裸露土方覆盖比较到位。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舞钢市御景山水工地现场施工围挡不符合要求,视频监控系统不健全,没有扬尘治理监督公示牌,道路硬化不到位;宝丰县水岸豪庭二期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待建空地黄土裸露未及时绿化或覆盖;郏县整改复查记录不完整,理想城工地建筑材料堆放混乱;鲁山县医院二期现场大量施工土方未覆盖,叶县阳光小区公租房工地2、3号楼喷淋设施不符合要求,无自动冲洗设施和扬尘治理监督公示牌,道路有大量积尘;新华区明源豪景湾工地内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卫东区上海映像工地喷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出入口道路积尘较多,清扫、洒水不到位;湛河区千田新开元扬尘治理工作资料不健全;石龙区工矿独立小学工地大面积黄土裸露,施工道路未硬化;新城区凤凰花园三标土方裸露点较多,覆盖不到位;高新区主管部门每月例会扬尘治理内容记录不规范,扬尘治理经费列支清单归档不及时。
经各考核组综合评定,11月份各县(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得分是:高新区96分、湛河区95.5分、新华区95分、宝丰县94.5分、舞钢市94分、郏县94分、卫东区93分、新城区93分、叶县92分、鲁山县92分、石龙区90分。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得分前三名的高新区、湛河区、新华区予以表扬,对得分后两名的鲁山县、石龙区提出批评,并要求各县(市、区)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