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市教育局12月14日下发通知,我市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结束,从今日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开始领取教师资格证。
按照规定,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应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市行政服务大厅5楼市教育局窗口领取;委托领取者,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具体领取日期可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