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12月12日,记者从市文物局了解到,近日,经过各乡镇筛选申报,通过专家评审认定,宝丰县政府确定公布了第一批历史建筑360处。
本次历史建筑认定工作由该县文物管理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联合各乡镇政府,对全县40个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建筑进行排查认定。在乡镇统计上报基础上,县文物、城乡规划、住建部门组织各方面专家现场核实,集中筛选、评审,最终确定第一批历史建筑共360处。其中周庄镇15处,石桥镇21处,李庄乡36处,观音堂林站54处,大营镇90处,商酒务镇95处,前营乡49处。
此次公布的历史建筑反映了宝丰县一定历史时期的建筑风格与营造艺术,体现了该县传统民居建筑的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建筑艺术及科学艺术价值。该县城乡规划、住建、文物等部门将联合各乡镇政府,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360处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修缮和管理利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