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新伟)12月5日,河南保监局公布了5个行政处罚。其中,3家公司由于虚列经费的违法行为遭到重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今年1月至6月,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虚列宣传费套取资金69.6万元,虚挂个人代理业务套取资金9.23万元;今年1月至6月,大地财险开封中支将其员工销售的车险业务虚挂在兼业代理机构大地之友名下,涉及手续费20.85万元,同时虚列业务宣传费,合计套取金额52.52万元;2015年,光大永明人寿河南分公司通过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科目虚列经济事项,对全省银保客户经理工资二次分配等方式套取费用,涉及金额75.36万元。
据了解,多年前保监部门就将保险公司虚列费用问题作为重点予以查处,这与保险公司虚列费用情况十分普遍有关。查看中国保监会及各省保监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可以发现,多数处罚原因都是虚列中介费用、宣传费用、会议费等。大多数虚列营业费用的行为都是因公司或部门负责人为达到特定目的,有组织地安排财务和业务人员在会计报销时共同造假,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和公司内控的加强,以往如坐扣保费、制作假赔案等套取资金的方法操作难度加大,保险公司迫于上级公司考核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转而通过虚列营业费用套取资金,用于违规支付银行代理和短意险业务手续费、协议退保、弥补虚增保费的资金缺口等。
虚列费用的行为是《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对于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行为,河南保监局决定责令其改正,处5万元罚款。对于大地财险开封中支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虚列经济事项套取费用的行为,河南保监局决定责令其改正,处3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对于光大永明人寿河南分公司通过虚列经济事项、银保专管员工资二次分配的方式套取费用的行为,河南保监局对其罚款25万元,对责任人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