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侨联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侨联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
《方案》明确了中国侨联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并从四个方面、十七个领域提出了中国侨联的改革措施。第一,改革调整中国侨联领导机构、机关设置和运行机制。增强侨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进一步增强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的比重,注重吸收基层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类园区、侨资侨企、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新侨和青年代表人物,优化中国侨联委员和常委结构。调整优化侨联领导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根据侨情变化,聚焦工作主业,优化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改革中国侨联组织人事制度,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侨联干部队伍,坚持重心下移,为地方侨联“减上补下”作出示范;突出“知侨、懂侨、爱侨”,坚持五湖四海、德才兼备,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级限制,不拘一格选拔侨联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专职干部、挂职和兼职干部选任制度;专职干部应注重专业化,适当增加流动性;挂职、兼职干部不对应行政级别;实施干部分类管理,建立专职、挂职、兼职侨联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参与协商和推荐人大归侨代表、提名侨联界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在大力培养选拔有侨身份的干部的同时,积极培养选拔非侨身份的侨联工作者。健全由地方党委领导的侨联工作领导体制。
第三,提升侨联服务大局、服务侨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把加强新侨队伍建设和新侨团事业发展作为重点,引导和支持海外侨胞积极融入当地主流社会。聚焦新侨创新创业扶助,深化“创业中华”品牌,引导侨界群众创新创业,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策献力;关注海外人才回国发展遇到的问题;配合做好中外经贸合作等工作,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关注国内侨资企业走出去,建立健全与海外和港澳台侨商的联系网络;关注海外侨胞在异国他乡生活、工作、学习面临的困难;发挥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海外律师团作用。
第四,夯实侨联基层基础,增强侨联组织活力。切实扩大侨联的组织覆盖,突出重点侨乡,加强薄弱地区;推动把侨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和支持各地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创业园区、楼宇等探索建立各种形式的基层侨联组织。加强侨联所属社团组织建设,发挥各级侨联所属侨商联合会、青年委员会、特聘专家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留学生亲属联谊会、归侨联谊会、华侨基金会、华侨历史学会、华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等社团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