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12月1日, 据市大气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因研判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还将持续,我市自12月1日15时起至12月5日24时止,实施重污染天气橙色(II)预警响应。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及省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分析研判,11月30日至12月4日,我省范围内没有显著的污染清除和扩散条件。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我市自12月1日15时起至12月5日24时止,实施重污染天气橙色(II)预警响应。已按照市政府和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求采取较II级响应措施更加严格减排措施的,仍执行更加严格的减排措施。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安排,确保强制性减排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