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11月23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在确保既有降低电价政策落到实处的基础上,我市继续利用市场化手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符合条件的用电企业可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近年来,我市先后执行了城乡各类用电同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电能替代价格等降低电价政策措施。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我市还利用市场化手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凡符合政策规定的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均可自愿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通过竞争降低交易电价;鼓励符合规定的自备电厂用户在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期间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鼓励电能替代用户增量电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根据上级部署,从9月底开始,我市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在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前提下,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用户或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均可自愿参与电力市场。其中,年用电量1亿千瓦时以上的,可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年用电量1亿千瓦时以下的,通过售电公司以打捆方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产业集聚区、园区以区为单位,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根据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新报装用户的临时接电费暂缓收取;企业自建本级及上级电源实现双回路和双电源供电的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发电企业因停机需要向电网购电的,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发电企业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