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宝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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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丰县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备案制度
已有20名股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备案
 

本报讯 (记者巫鹏 通讯员赵向兵)11月22日,宝丰县法院工作人员带着3名拟调整股级干部的相关材料来到该县县委组织部进行备案。该县县委组织部干部室主任马鹏飞说,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备案制度近两个月来,全县已有20名股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备案。

为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该县出台了《关于加强股级干部任前备案的意见》,规定单位党组织选用股级干部前,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查,报送材料包括单位党委(党组)关于干部任免的请示、党组(党委)研究讨论干部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县委组织部审查批复后,单位方可按照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

为严肃任前备案干部选用纪律,该县明确要求,各单位不准随意增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讨论干部任免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到会,必须有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形成决定。

同时,该县要求,对纳入任前备案管理范围的干部,单位不按规定程序备案的,不予认可,并追究单位责任;严格实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宝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汤红漫说:“通过实行干部任前备案制度,切实把干部选任权关进了制度‘笼子’,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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