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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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叶县县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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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叶县县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6年3月21日至4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叶县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16年6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叶县县委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聚焦反馈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县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够问题的整改:1.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等内容,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厘清“两个责任”清单,全面落实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述责述廉与评议等工作制度,促进“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3.县委坚持年中、年末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以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先后对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3名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4.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和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全县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200余次,万余名党员干部观看《镜鉴》警示教育片,在重要时间节点累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900余条。5.县委切实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二)针对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监督不力,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1.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县委重大决策,及时提醒监督县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决定。2.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围绕纪委6项监督责任,研究制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3.整合内设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由1个增加到5个,一线执纪监督人员占人员编制总数的74%。4.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截至10月底,今年全县共初核问题线索127件,立案70件,党政纪处分83人次,免予处分9人次,纪律审查震慑作用充分发挥。5.成立县委巡察机构,目前已完成两轮巡察工作。

(三)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不到位及部分党员干部党纪观念淡薄问题的整改:1.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对部分基层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仍然分管其他工作的责成其立行立改,确保基层纪检机构回归主业。2.建立健全5个纪检监察室分包联系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督促指导。3.积极探索完善乡(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工作和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定期向县纪委述责述廉的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纪检机构“三转”不到位、监督乏力问题的解决。4.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乡镇党委换届,对全县党员干部分期分批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利用叶县纪检监察网、“清风盐都”政务微博、“清风叶县”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持续做好节假日期间廉政提醒活动,并对违纪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强化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关于调整干部工作不及时,部分单位存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及顶岗替岗、吃空饷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县委在干部选拔中存在研究调整干部工作不及时,部分重要岗位缺职较多、时间相对较长问题的整改:1.将中央和省、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县委班子贯彻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从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工作中考察选拔优秀青年干部的用人导向。2.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及时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建议,严格按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优干部、配强班子。5月份,圆满完成了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全县18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全部配齐。

(二)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1.对全县367个单位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认真排查摸底,摸清我县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2.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县人社局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建立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

(三)针对反映部分单位存在顶岗替岗、“吃空饷”问题的整改:抽调专职人员,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单位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顶岗替岗、“吃空饷”专项治理,目前发现县教育系统存在“吃空饷”问题2例,已对吃空饷人员停发工资,将多发工资追回上缴财政,并对上述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部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依旧突出问题的整改:1.完善党务政务公开机制,根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全县83个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或单位网站予以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2.抽调专职人员,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单位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相关单位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立行立改,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针对部分单位长期租用社会车辆、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1.由县政府出台《叶县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租用行为意见》,对各单位在公车改革期间租用社会车辆的标准、时限、费用及审批备案流程作出明确规定。2.由县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租车行为的通知》,加大对各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县公务用车改革有序开展。

四、关于宗旨意识淡薄,部分基层干部作风问题突出、个别干部不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存在办事不公等违规问题的整改:1.开展作风纪律大检查,从严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违规单位和人员一律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截至10月底,全县共发出检查通报4期,责令6个单位进行整改,对26人作出了处理,其中通报批评9人,责令17名违反工作纪律人员写出深刻检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6件,处理人员1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1人。2.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目前已查处问题30件,处理人员6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8人,组织处理34人。3.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先后检查企事业单位38家、居民小区34个,有力杜绝了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的发生。

(二)针对市委巡察受理的来信来访中,反映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较为严重等问题的整改:1.在全县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全县553个行政村全部张贴活动公告及举报电话,发放廉政扇子3000多把,把51个村确定为重点治理村,组织人员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排查,集中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查处问题31件,处理人员3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6人。正在立案调查3件,初核5件。2.从县委第二轮巡察开始,聚焦民生、扶贫等重点涉农领域,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列入本轮专项巡察重点,确保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3.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36件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集中攻坚。目前已办结30件,党政纪处分24人,剩余6件正在积极办理中。

(三)针对个别干部不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整改:1.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安排,对全县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新审查,对填报不规范、内容填写不全的,督促填报人按要求填写完善或重新填报。2.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分批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五、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单位在资产出租方面管理混乱,长期租赁甚至违规转让房产问题的整改:1.成立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及转让房产专项清查工作方案。2.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之上,对存在有长期租赁行为的29个单位由专项检查组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县财政局依照《财政违规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二)针对个别单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谋取利益问题的整改:1.成立严厉打击改变土地用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专项整治活动。2.对发现的14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问题,将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针对审计监督“虎头蛇尾”,问责缺位问题的整改:1.实行审计报告县纪委备案制度,县审计部门对年度审计项目形成审计报告后,在报县委组织部的同时,及时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2.由审计部门对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案件线索,按照中共叶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的要求,及时向县纪委等有关部门移交,并建立台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责到位。

(四)针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1.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强住建、国土、执法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合力。2.根据全县城市建设规划需要,制定供暖、供气、地下管线、道路、照明、供排水、绿化等专项规划,确保我县的城市规划有章可循。

叶县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更大的力度和韧劲抓好各项整改落实,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叶县新一轮赶超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叶县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5-8669988;邮政信箱:中共叶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箱:pdsyx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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