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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华区委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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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1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新华区委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6年3月22日至4月22日对我区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6月17日反馈了巡察情况。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的问题13项整改任务,我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反馈内容,对照反馈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职责分工,分头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区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的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各常委结合工作分工,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联系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是狠抓整改落实。研究制订《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并建立具体详细的工作台账,明确牵头单位、配合部门、整改时限,采取项目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

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区纪委牵头,成立由区委组织部、区两办督查室、区委巡察办组成的区落实反馈意见工作督导小组,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委督查室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区委巡察办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两个督导组,全面协调、督促检查。督导组对责任单位每周进行两次督查,区纪委书记定期听取督查情况汇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新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明责认责、层层传导压力。区委书记与各区委常委、区长与各副区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区委常委、副区长与各分管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配强纪检组织和干部。目前,全区配有纪检监察组织59个,纪检监察干部108名。对尚未配备纪检监察干部、派驻纪检组的单位,争取早日实现应配尽配。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区委主要负责人与区四大班子成员带头签订了《新华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书》,各单位班子成员按照区委要求签订了《新华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书》,将“一岗双责”具体化。发挥纪检监察室的职能作用,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好主体监管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今年,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约谈4人,诫勉谈话10人。

2.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对典型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力度较小的问题:一是印发《新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纪委(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纪委6个方面的监督责任,清理规范全区纪委(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的职责和分工。二是压实责任,签订保证书。区纪委与各纪委(纪检组)签订《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保证书》,进一步厘清责权界限,明确任务内容,压实责任。6家单位纪检组长向区委常委会述责述廉。三是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利用区廉政网、三级微信平台和手机报等新媒体,拓宽教育载体,曝光违纪案例,强化震慑作用。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84篇,通报曝光违规案件8起、违纪案件5起。四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已立案办结30件,党政纪处分5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

3.针对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和《中共新华区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通知》,对全区的从严治党工作做出部署,对各级各单位的党的建设任务进行细化。明确由区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全区的党建工作,区四大班子领导负责所分管领域和联系镇(街道)的党建工作。二是坚持定期召开不同层面的会议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工作。自接到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工作。全区各单位党组(党委)累计召开200多次专题会议学习上级从严治党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党建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在农村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社区拓展推广“一征三议两公开”决策办法。四是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全区63个村、社区全部建成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站),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5个。给基层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派驻公开选拔出的13名后备干部进驻13个行政村。五是印发《新华区和谐社区(村)创建工作的意见》《新华区和谐社区(村)创建工作考评办法》,对社区(村)党组织活动阵地、工作制度、队伍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二)关于廉洁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审计监督,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的预算执行情况、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现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领域是否存在规避招投标、随意更改法定程序和方式、暗箱操作、采购标的质次价高、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条件等突出问题。三是制定《关于成立新华区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监督员队伍的意见》《新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专业招投标队伍建设,规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行为。

2.针对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新华区财政局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案》,细化预算编制、项目申报、报账管理、报账资料和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涉农资金补贴、预决算公开制度。将上述内容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切实将“三公”经费和涉农资金补贴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源头上堵塞虚报、多报、漏报、错报现象。2016年前三季度全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5%。三是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根据《新华区2016年财务人员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对镇(街道)、区直部门财务人员进行了专业技能重点培训。四是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相关部门账务进行全面检查,对涉嫌套取惠民资金、违反规定用途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严肃追究违规违纪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3.针对四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曝光力度,利用区廉政网、三级微信平台和手机报等新媒体,曝光违纪案例,强化震慑作用。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累计编发手机报6期,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84篇。二是推动制度落实,整改以来对责任单位开展督查6次,对落实不力的2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加强作风检查。以纪检监察室为主力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全面再摸排,发现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乱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作风纪律检查9次。四是畅通举报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已开通网络举报平台、网上举报邮箱、12388举报电话、来信举报、来访举报等5种举报方式。五是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共查处基层“四风”案件21起,党政处理25人(其中科级7人),下发通报12期。六是加大监督频次,紧盯车轮腐败和舌尖上的腐败,每月对各单位下班后公车封存、定点公务接待、公务灶、公务卡结算执行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已突击检查10次,检查公共场所128家,检查公务灶4家,抽查“三费支”单位10家。

(三)关于组织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有的议题议而不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好,正确处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二是认真把关常委会议题,议题每次不超过5个。对列入会议讨论的议题,要求有关单位事前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会前送各常委审阅,在会议中充分讨论,果断决策,提高常委会议事效率,充分发挥常委会的作用。

2.针对干部监督选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处理安排好免职待安排和离岗待退人员。在全区干部调整时,优先考虑免职待安排人员;根据年龄、身体状况,适当安排离岗待退人员的工作。二是对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已经完成人事档案初审、复审工作,需要个人提供完善的材料正有序推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新华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细则》,全面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全面取消选人用人“土政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五是全力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党政分设和超职数配备干部,已按相关规定消化整改到位。

3.针对人事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不符合公开招录进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已拿出具体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尽快予以落实。二是制定出《新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意见,并做好督促落实。三是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由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清。每月继续分口上报单位考勤,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四是成立专项治理小组,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作风纪律督查。公开举报电话,对查证属实的“吃空饷”、“违规兼职”等人员,一律先停发工资,再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辞退开除。

(四)关于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文风会风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现场办公会议制度,领导现场办公,与群众、企业、基层单位面对面交流,提高领导现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网络协同办公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办公。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严把政策关、时效关、格式关、文字关和校核关,控制发文数量。三是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认真审查会议议题,努力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前三季度召开全区综合性会议20次,比去年同期减少3次。四是制定了《中共新华区委、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区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严格落实县级干部“三包三联系”工作制度,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针对干部队伍精神不振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新华区委、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选资工作推进机制的意见》、《中共新华区委、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华区经济指标季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相关单位、人员指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二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专题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问题,认清短板,明确措施,抓好落实。三是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四讲四有”要求,不断增强“四种意识”,做到绝对忠诚、心存敬畏、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四是坚持每周工作预安排制度,推行“两单一图”工作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五是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全区上下锐意进取、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3.针对一些民生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区医院门诊部已经投入使用。区公共医疗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已开工建设并在加快推进。整合镇村两级卫生资源,初步形成区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目前32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实施一体化管理。二是推动教育均衡发展。龙门口小学已进入验收环节,12月底投入使用;陈庄小学主体已完工,后续工作有序推进;胜利街小学、新程街小学、联盟路小学改扩建工程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加快辖区支流治理。新庄东沟正在准备招投标工作,新庄西沟、野王东沟、焦店沟、高庄沟招标控制价已确定,正在准备招投标工作;陈庄沟北段(乐武路以北)、新庄西沟、龙门溪施工图已送区财政局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审;高庄沟已完成放线工作;完成野王东沟(景观)设计方案对接,施工图正在设计中。四是做好棚改工作。新庄项目、西吴庄项目正在进行基坑开挖。西吴庄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人防、文物、气象、地震等手续办理已完成;李庄新村项目工程已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基础施工。西高皇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五是实施蓝天工程。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共取缔露天烧烤摊点53个,治理规范烧烤炉130台,没收有烟烧烤炉具41个,取缔“小散乱差”企业73家。辖区企业料场基本达到了场地全硬化、进出冲洗化、运输密闭化、物料防风抑尘或全覆盖等要求,6家混凝土搅拌站共投入资金约1300万元,安装抑尘网约1.1万平方米,覆盖露天堆场6500平方米,建设封闭料仓2个,安装自动喷淋设施75个。7家砖厂已按照市政府攻坚方案要求全部停产到位。35家规模化餐饮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规划设计院子站周边139家餐饮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六是加快市政工程建设。稻香路南延工程、湛北路西延工程、光明街西延工程正有序推进,陈庄沟东西路、乐武路(陈庄村段)已完成征迁任务,土地预审已经批复,正在进行招投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各项整改落实,为我区加快转型发展、实现全面小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90165;邮政信箱:中共新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xhq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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