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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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以下时段 停止道路洒水
所有积雪须在停雪后8小时内完成清扫
拓宽合作渠道 实现互利共赢
风雪中的道路卫士
部分客车和公交车依据路况调整出行
新城区200多名环卫工上路扫雪
市住建系统职工利用周末扫街
平顶山供电公司加强抢修队伍配备
我市开展餐饮服务“明厨亮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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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创建指挥部发出通知
所有积雪须在停雪后8小时内完成清扫

 

本报讯 (记者韩江法)11月22日,我市降下了今冬的第一场大雪。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市创建指挥部向各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下发了积雪清扫工作通知。

通知如下:各区(管委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积雪清扫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创建工作责任划分要求,迅速清扫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庭院内的积雪及垃圾,确保路面清洁,保障群众及车辆出行安全;所有积雪必须在停雪后8小时内完成清扫任务。在降雪和清雪期间,公安交警部门要增加警力,搞好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畅通,可对主要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道路两侧禁止停车;冰雪清除要露地面、见行车线、无残雪残冰。禁止采用损坏路面的方式清扫冰雪。清扫的积雪应倾倒在指定地点,不得将路沿石覆盖,严禁将石块、砖块、树枝、垃圾等杂物混入雪堆;市创建办将加强督导,对动作迅速、清扫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未按时完成积雪清扫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将清扫积雪工作成绩作为创建“五个一”竞赛活动市容环境评比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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