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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河区委 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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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湛河区委 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3月22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湛河区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6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湛河区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照整改任务逐一建立台账,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1.针对区委对党建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少,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些基层单位甚至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等问题的整改:一是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落实区、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召开季度党建推进会、党建专题联席会3场,总结经验、研究举措、破解党建难题。二是构建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建立“领导联乡、部门帮村、党员帮户”制度,建立县级干部联系点39个,科级干部联系点61个,联系100个村(社区),每月两次到联系点蹲点调研,着力解决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三是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模式。出台《湛河区基层党组织百分制考评办法》,坚持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制度,并扩大述职范围,召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专项述职,通过集中述职、评议和考核兑现党建任务落实。

2.针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基本党纪党规模糊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目标管理、党员民主评议等10余项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二是结合区委党校2016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党纪党规纳入年度培训内容。目前,已举办2016年春季培训班4期。三是以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红色电影放映周、“火红七月,党旗飘扬”合唱比赛、“党在我心中”朗诵比赛等活动,对全区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举办“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知识竞赛5场,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

3.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不明确,流于形式,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等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湛河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制定印发了《2016年湛河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10个监督检查组,对区直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不力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二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表彰先进单位,对后进单位进行约谈、诫勉谈话等处理,并对主要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针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全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重空缺问题的整改:经调查摸底,已澄清全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缺职情况:应配73名,已配33名,缺职40名。目前组织部门会同纪检部门正着手制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配备草案,待商定后拿出初步方案,及时上报区委研究。下一步,将根据缺职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对急需配备的部门进行优先配备。

(二)履行“监督责任”方面

1.针对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加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理效率。截至目前共筛选问题线索27件,已结12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市委第二巡察组交办五批16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3起,处分7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二是加大纪律审查人员的培训力度。下半年,将组织一批纪检监察干部到省纪委纪检监察宣教基地进行学习培训。三是综合运用专项巡察、专项检查、审计监督等活动成果,集中优势兵力重点突破。今年以来,全区立案24人,处分27人,诫勉谈话7人,函询2人,其中处分科级干部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和处分数分别增加14.2%和50%。四是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根据中纪委审理室和市纪委审理室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区纪委审理室在调查组原移送案件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各案件承办室移送案卷时在11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材料。

2.针对聚焦主业不到位,部分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还存在分管其他业务情况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全区聚焦主业、落实三转要求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三转不到位、继续分管非纪检监察业务的,约谈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对自身不愿调整分工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建议组织部门调整其岗位。二是下半年将举办一期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业务培训班,切实提升其履职能力和纪律审查水平。三是定期召开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述廉报告会,今年4月份已召开1次,会上随机抽取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大会上述职述廉,同时进行民主评议。四是下发查办案件情况通报一期,详细通报了基层纪委、纪检组的查办案件情况,以后坚持每半年通报一次,对存在问题线索却监督执纪不到位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针对警示教育不够,未形成有效震慑,不能很好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7种教育活动方式,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蜕变》《150亿公积金“掌门人”的堕落轨迹》等廉政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二是围绕廉洁过节、严查“四风”问题等重点工作,刊发新闻信息100多条,撰写典型案例稿件12篇;利用“清风湛河”手机报、微博等网络平台对今年以来查办的所有案件进行曝光,共编发手机报23期,发布微博200余条。三是严格执行《平顶山市纪委“一案双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今年以来,共下达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4份,有效增强了案件查处的惩教作用,达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的效果。

4.针对对审计等监督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视不够,不能有效利用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我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已于4月13日、8月2日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建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线索移送制度,报送、接受问题线索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完善了反腐败问题线索互送信息平台,设立了线索移送工作台账,并将建立区纪委移送问题线索专项研判处置制度,提升问题线索的处置质量和水平。今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移交案件线索8起9人,其中,区纪委向区检察院移交案件1起1人,区检察院向区纪委移交案件1起1人,区法院向区纪委报告审判案件4起5人,区委组织部门专项清理移交区纪委线索2起2人。

二、关于廉洁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列支招待费,报销管理混乱,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的整改:一是研究起草了《平顶山市湛河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强化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减少现金支付行为。二是强化公务支出计划和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培训审批制度;强化经费支出报销和审核管理,实行费用报销会签制度;强化各乡(街道)处理信访问题的资金使用管理,避免违规支出。三是计划下半年开展一次针对公务支出活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联合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加快财会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加大财经法纪的宣传力度。目前已开展了一期财经法纪专题业务培训班,对会计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五是加大对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管力度,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足额配备会计人员;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增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针对村级设立“账外账”问题严重,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账乡管”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的整改: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五项规范建设,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规范”试点创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有15个村(社区)参与到试点创建中,并于7月11日至13日接受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督导评优,评出了9个星级试点村,五项规范工作已进入全面推广阶段。下一步,区五项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区直相关单位及各乡(街道)在五项规范工作中的职能发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追责力度,切实解决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三)针对城中村改造及征地拆迁中权力寻租问题易发多发,某些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问题的整改:一是以“五项规范”工作为抓手,着力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城中村改造和征地拆迁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八大问题之一,紧盯3类重点人群,进一步拓宽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形成人人参与,全民监督的局面。二是针对今年以来群众反映城中村及征地拆迁方面的3起问题线索,坚持有件必转、必查的原则全力查办,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初核了结1起,立案2起,移交司法机关1人。三是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对涉及城中村改造及征地拆迁中权力寻租问题线索,及时发现、移送、惩处,提高监督、惩处的整体水平。

(四)针对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乡(街道)和区直单位均普遍存在不按制度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行为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了《湛河区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严格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及采购方式的审批,对达到规定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二是强化采购过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审核力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支付程序,把住采购项目资金支出关口。三是印发了《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并组织统一学习,于8月9日组织举办政府采购业务知识暨操作规范培训班,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四是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于7月27日-8月5日组织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情况及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

(五)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把关不严,一些科研项目有缩水、造假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出台了《湛河区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暂行办法》《湛河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以“后补助”为主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机制。出台《湛河区科技项目现场考察工作办法》《湛河区科技项目评审工作办法》,细化科技项目管理流程,促进科技经费有效利用,确保政府财政投入产出效益。二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2015年前的科技项目展开自查,对发现的3个存在缩水造假现象、经济社会效益不理想的项目,将其申报单位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予支持其申报科技项目。三是加强内部管控,将科技局原来的项目集中管理改为计划科、工业科、农业科、社发科分类管理,厘清工作思路,不同类别科研项目扎实有序推进。四是举办了一期科技项目管理知识培训班,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各类别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支持的重点领域及相关科技政策知识的掌握程度,提升了干部职工科技项目管理知识水平。

三、关于组织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往往事前不沟通,酝酿不充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有时甚至搞临时动议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做到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重大事项召开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能力。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注重把党管干部、普通党员监督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内部互相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督促落实民主集中制有效执行。三是健全了重大事项督查问效机制,加强对党委做出的各项决策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防止出现打折扣或者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确保各项决策按照党委的意图抓好落实。

(二)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干部调整过于频繁和集中,动议环节和干部考核环节不够严谨,干部调整全盘统筹不够等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湛河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办法(暂行)》和《湛河区干部考核工作纪律》,重点细化动议程序和规则,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对全区区直、乡(街道)干部的调整统筹考虑,科学拟定调配方案,减少干部调整的批次和人数,提高干部调整的质量。

(三)针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不规范,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存在未按招聘简章分配岗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对2015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未按招聘简章分配岗位人员的情况。经调查,未按照招聘简章分配人员共计16人。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未按照招聘简章分配的16人全部恢复到原招聘简章分配岗位。二是8月4日至8月5日,对2015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增强了招聘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能力,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四)针对干部档案管理混乱,存在部分干部信息资料乱装、混装等问题,部分干部档案缺失、涂改、造假等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抽调专业人员,采取初审、复审、会审的方式,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对发现的33卷干部年龄、工龄前后不一致,有涂改、存疑现象的人事档案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函询谈话、诫勉谈话,要求本人写出情况说明或书面检查,并恢复其原貌。二是修订完善了《湛河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拟提拔重用干部个人签订“三龄两历一身份”承诺书,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三是对全区一般干部职工档案进行集中整理,发现有材料缺失的,立即向有关单位发出职工档案缺失材料登记表,及时补齐,确保人事档案材料内容完整。

四、关于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傲慢,漠不关心;工作纪律松弛,“庸懒散”,不思进取;生活作风腐化,道德败坏;婚丧嫁娶宴请“化整为零”“由明变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的整改:一是紧盯重要节点,加大督导力度。今年以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先后组成16个检查组,对全区79个单位的机关作风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20余次,发现管理松懈、“庸懒散”的领导班子两个,处分两名主要负责人,追究4名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发现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严的领导干部6名,对其进行及时提醒谈话;发现项目推进慢、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领导班子4个,对8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有效地发现、查处、解决了一批典型问题。二是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印发7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通报7起典型问题,对10名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曝光;印发5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通报6起典型问题,对9名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曝光;印发“五项规范”工作通报4期,对党风廉政建设“五项规范”工作落后的3个街道进行曝光,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目前,已办结案件两起,党政纪处分4人。三是印发《全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项诫勉谈话和约谈。对违规违纪的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截至目前,全区查办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案件14起,党政纪处分11人,约谈14人,诫勉谈话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四是印发《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开展“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专项检查5次,纪律处分5人,诫勉谈话1人,有效遏制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各项整改落实,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建设富裕文明、兴业宜居新型城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670262;邮政信箱:中共湛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zhq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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