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参保本月已经开始,到年底截止,大家尽快参保。”11月21日,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参保人员在年底前缴费参保,可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90元。大病救助今年资助参保对象统一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每年资助30元的参保费用,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程序,在12月31日前直接拨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账户。我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32元,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居民个人不需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