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据省气象局预报,预计本月23日至26日全省将出现1992年以来最寒冷的天气。21日晚至22日晚,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雪,局部暴雪;23日至26日为极端最低气温,将降至零下1℃~零下4℃,本次超低温将持续4-6天……愿亲们安全顺利度过这百年一遇的极端天气。”近日,一条天气预报在微信朋友圈疯传,文中包含最寒冷、暴雪、百年一遇等字眼。11月17日,记者到市气象台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不真,这是谣言。”市气象台台长李学欣看到这则预报时说,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预计未来小雨雪天气出现在20日、22日至23日和27日至28日,其中20日阴天有小雨或零星小雨;22至23日,阴天有小雨或小雨雪;27至28日,有零星小雨雪。“本月暴雪都没有,极端天气更是无稽之谈,如果出现极端天气,我们会通过《平顶山日报》等官方媒体向公众通知,希望公众不信谣、不传谣。”
根据2015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象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除气象台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的,气象主管机构将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此《办法》之所以要明确官方统一发布制度,主要是因为一旦遇到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没有权威信息发布制度,容易造成混乱。”市气象局法规科负责人郑艳红说。
针对传播虚假气象预报,不按规定及时增播、插播重要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更新气象预报,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注明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