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刘汝专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1997年进入十矿司法所工作,现任十矿司法所所长。19年来,他把矿区作为普法战斗的前沿,坚守在依法治企的路上,从懵懂小伙儿变成了法务高手,用辛勤汗水奏响了一曲依法治企的壮歌,今年5月被评为全国“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法外有情孺子牛
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单位、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司法所、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届鹰城优秀法治人物……11月17日,走进十矿司法所的办公室,一面面荣誉牌匾映入眼帘。
工作以来,刘汝专创新普法模式,牵头建立了平煤神马集团基层单位第一家法治网站、第一部“148”法律服务热线,组建了十矿普法宣讲小组,拥有基层兼职宣讲员210人,举办各类培训班、普法讲座百余场次。在集团“六五”普法考试中,十矿勇夺合格率、优良率两项100%。
2008年,根据集团公司的“三定”方案,要全部清理临时工。十矿有临时工600多人,为集团之最,清理难度和维稳压力极大。形势逼人,刘汝专和同事一次次、一家家地走访,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足足3个月,他跑坏了两双鞋,用情和理打动了他们,问题最终得以顺利解决。
泰山压顶志不休
“四签两审”合同管理是刘汝专发明的规避合同风险的“良药”。他探索形成了《十矿合同管理办法》,通过四级会签、两级审查制度,严把审查、签订、履行、监督“四道关”,开了十矿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之先河。
2006年,十矿一下属单位要将十矿井田区范围内一保留煤柱转给一家公司,条件是对方开采10年,每年该单位提成10万元。在审查转让合同时,刘汝专发现这家单位没有采矿权,不具备转让的资格。且若转让,按协议草案约定开采10年,年产6万吨,以当时的煤价计算,10年收益将是两亿多元。“坚决不能让国有资产流失。”顶着重重压力,刘汝专向领导作了详细汇报,避免了一场重大损失。
危急时刻显身手
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就出现在现场。19年来,刘汝专一直这么坚持。十矿一名周口籍轮换工因病致残,不符合工伤条件,却多次纠缠企业要待遇。出于人道精神,十矿救济其30吨煤炭和5000元钱,并租车送其还乡。但当煤炭运抵时,该轮换工却身捆炸药,扣留车辆,情绪偏激,声称“只要十矿来人,让他有来无回!”
刘汝专得知这一消息时,他的妻子正在坐月子。在家休假的他毅然决定去周口,看着襁褓中的儿子和身体虚弱的妻子,他含泪离家,因为此次可能有去无回……
最终,这件事诉诸法律,刘汝专用充足的证据赢得了法院支持,为十矿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并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说服了轮换工,顺利结案。
19年来,发生在刘汝专身上的故事不胜枚举。19年,500份合同,10亿元标的,未发生一起经济纠纷,在矿区的普法路上,刘汝专每一步都走得踏实有力。
(本报记者 孙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