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市招办11月16日提供消息,我市2017年普通高招报名工作启动,不同类别的考生要求不同,在报名期间需要出具不同的证明材料,考生应提前准备,并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根据高招报名政策,我市户籍的高中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或其设置的报名点报名。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当地招办或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户籍在我市,但在外地就读、学籍在外地的考生,如在我市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或其设置的报名点报名。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
外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
在我市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地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考生须提供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在我市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报名。考生须提供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