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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科技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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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平顶山市科技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年7月16日至8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科技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15年9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取得了扎实效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了市科技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从议题确定、会议酝酿、会议人数、会议表决、决策实施和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并认真执行。

(二)针对“二级单位存在挤占挪用科技项目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1.组建了调查组,查明了二级机构挤占挪用科技经费的具体情况,对4名责任人给予了行政记大过处分,对3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2.出台了《市科技局关于对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制度》,明确了对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二级机构的财务进行督查等规定,规范二级机构的财务行为,加强对二级机构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针对“个别干部存在滥用职权”问题的整改情况。1.梳理了局党组、党组成员、科级干部和科员等各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清单和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权利和责任,使权力运行在规则和制度范围内,防范失职渎职、懒政怠政行为。2.查处了一起滥用职权案件,对1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另有两名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3.对一个二级机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查处,收缴违纪资金13265元,查封轿车一辆。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调查研究工作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了《平顶山市科技局调研工作制度》,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指导和要求调研工作,真正做到“调”有所值、“研”有所得,进而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针对“制度建设上重建章立制,轻贯彻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梳理,保留了《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6项制度,完善了《市科技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7项制度,建立了《平顶山市科技项目推荐工作办法》等10项工作制度。2.在制度贯彻落实上,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自觉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上率下,同时实行纪检监察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制度的严格落实。

(三)针对“廉洁自律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在思想上重视廉洁自律,坚持抓早、抓小,抓好预防,做好新常态下的反腐倡廉工作。2.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标准抓好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和规定的落实。3.对二级机构购置手续不全的两辆公务用车进行了拍卖和封存。4.完善了《科技管理工作“八不准”行为规范》,防止科技不端行为。

三、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梳理出党组主体责任清单63项,其中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33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清单18项,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清单12项。梳理出纪检组责任清单17项。2.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每个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了排查,一级风险防控点增加到6个,二级风险防控点增加到13个,三级风险防控点增加到11个,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随时通报。

(二)针对“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了市科技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掌握所在支部的党建情况和普通党员的思想状况,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同时接受所在支部和其他党员的监督。

(三)针对“对违规违纪审查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1.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加大案件审查力度,对4名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对4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2.认真研究解决个别干部“吃空饷”问题,结合当事人患病(精神障碍)情况,依照《公务员法》《劳动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积极与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做好有关人员的病退工作。

四、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有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和整改,通过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弄清、掌握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规定、规范。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严格按程序执行,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五、关于科技项目立项、监管、验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评审立项把关不严,项目实施监管不力,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修订了《平顶山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出台了《平顶山市科技项目评审工作办法》《平顶山市科技项目现场考察工作办法》《平顶山市科技项目推荐工作办法》和《平顶山市科技项目监理和验收工作办法》等四个关键环节上的工作办法,严格规范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重要环节,加强对专家评审、项目考察、业务科室推荐等立项前关键环节审查与把关,保证申报立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全程透明、阳光操作,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确保政府财政投入产出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平顶山市建设路912号平顶山市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375-3968716,电子信箱:pingke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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