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11月10日,记者从市农机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市农机局要求全市农机部门以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作为支持扶贫工作的建设内容。
目前,全市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已经开始。此次补贴中,全市有农机购机补贴意愿的贫困户皆可到农机部门申请补贴,并可优先享受补贴。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应细化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在补贴资金额度内优先安排资金,向贫困户倾斜。同时,全市农机部门要优化补贴机具种类,指导贫困户购机种类,通过政策实施,提高贫困户在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水平。
同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也将作为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的建设内容之一,第一书记派驻村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也可以优先得到政策倾斜。
在此次购机补贴中,贫困户及第一书记派驻村的补贴对象要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或村委会证明,贫困户证明,其他申请补贴主体的证明材料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确定),自愿向乡级农机管理机构或直接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乡级农机管理机构收到的申请表要在签署乡级农机管理机构意见后,及时送达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在购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定期将补贴资格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无异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给购机者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