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11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10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根据省冬防办大气污染分析研判,11月12日至16日全省大部分地区受天气影响,将加剧全省的污染程度。按照要求,我市将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等应急响应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有关部门督促实施Ⅱ级响应减排措施。市发改、环保、工信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督导各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在达标排放基础上削减30%以上;督导各企业燃煤窑炉、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督导燃煤发电(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未建成超低排放的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限制负荷限值负荷30%以上或停产,加大燃煤发电(供热)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督导煤矸石砖厂、燃煤加气块砖厂和喷涂企业(车间、工段)暂时停止生产;督促检查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增加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在主城区实行非绿标车、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督导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
市住建局负责督导建筑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工地采取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应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按照道路管理职责分工,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当地实际执行)。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工程施工停工监管检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按照道路管理职责分工,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当地实际执行)。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管检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规模整治场地施工停工监管检查。市环保局负责督导水泥厂(粉磨站)、石子厂、商砼站企业暂停生产,并落实料场、料堆的防扬尘措施。
市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城区内树叶、垃圾禁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做好露天有烟烧烤禁止工作,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机动车限行、绕行和冒黑烟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做好城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市气象局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随着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我市将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采取相应响应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下达通知,发布预警响应级别升降或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