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今冬集中供暖季即将来临,随着我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力度的加大,从11月1日起违法散煤销售点取缔工作已开始。11月10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以下称市散烧办)提醒,开展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不影响市民生活取暖需求。
据市散烧办负责人介绍,在开展散煤点取缔、减少散煤对大气环境污染的同时,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11月1日起全面加快新型能源“替散煤”工作进度。一是大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根据调查研究和排查摸底情况,以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和县城建成区以及县(市)的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并分别制定符合实际的“煤改电”“煤改气”方案。筛选一批基础条件成熟的村、乡,开展煤改气、煤改电试点,实施电能、太阳能、天然气等新能源替代,为今后民用散煤治理摸出路子。二是加快推进“清洁型煤替代”工程。各地结合当地清洁型煤需求和区域分布,规划建设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加快出台洁净型煤替代、炉具更换等资金补贴政策;由相关部门对包括市县如何建厂、乡镇如何配送等洁净型煤替代及生产、仓储、配送体系建设工作制定配套措施。全市各县(市、区)年内建成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