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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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准确深入宣讲 使会议精神入脑入心
我市出台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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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0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我市出台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

 

本报讯 (记者程颖)10月8日,据市大气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全市轻度、中度污染天气管控,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市大气攻坚办制定了《平顶山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实施本方案管控措施:当预判本辖区未来3天内将出现或已经出现轻度污染天气时,启动二级管控。当预判本辖区未来3天内将出现或已经出现中度污染天气时,启动一级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蓝色预警参照一级管控执行)。方案实施管控措施不影响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二级管控范围是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高新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一级管控范围是各县(市、区)行政区全域。

当达到实施条件时,各县(市、区)政府和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立即执行相应级别的管控措施,特别是要在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机动车、禁烧禁燃方面实施管控措施。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包括:实行“一厂一策”,明确不同行业、不同工艺流程的限产减排措施,避免减排比例“一刀切”;对不宜执行限产减排措施或者无法核定减排量的,分类分批次实行轮流停产措施,消减排放污染总量;对涉气重点企业,驻厂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扬尘污染管控措施包括:除应急抢险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作业;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管控力度;合理调整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增加国省干道、县乡公路和城区道路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扬尘作业频次。

机动车管控措施包括:实行24小时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禁行;严格执行大型货车、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加强高峰时段、重点路段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原地怠速时间。

禁烧禁燃管控措施包括:严查城区焚烧树叶垃圾;严查城区燃烧木材烤火取暖;严查城区违规露天烧烤;严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严查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营业。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制定本地轻度、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确定管控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特别是要筛选、确定管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将管控措施分解细化到具体行业、具体企业、具体点源,首先将工艺水平落后、污染治理水平低、未按期完成治污任务、超标准排放或超总量排放的大气污染源、扬尘污染严重的场所、施工使用排放量大的机械设备或车辆纳入管控范围。

届时,市大气攻坚办将对未及时启动管控措施和未按要求报告信息的,视情况予以提醒、通报批评或启动约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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