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 通讯员曹菲菲)“为防止流于形式,切实对谈话函询对象产生警醒和震慑效果,我们在制度设计上体现规范运用,提升了谈话函询的质量和效果……”9月19日,舞钢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志骞在该市纪委工作会议上说。
据了解,今年7月,该市纪委为了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在平顶山市纪检监察系统率先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施办法》,制度设计上突出4个特色:一是突出“两个责任”落实,形成了监督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管机制,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尽责到位。二是突出内部自我监督,要求谈话函询全过程录音录像,有效监督谈询承办人员。三是突出组织严肃性,建立抽查核实机制,进一步杜绝谈询后出现严重违纪问题人员“漏网”现象。四是突出责任追究,实行签字背书问责制度,如经核实发现谈询对象提供的书面材料不真实,将对为其签字背书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截至上月底,该市纪委自办谈话函询35件、39人。通过这一方式,不仅使谈询对象深切体会到了组织的教育和关爱,同时也促进了党内生活的正常化,在该市上下营造出了良好的政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