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温书功 通讯员吕晓骥 林芳芳)“我女儿举行婚礼,置办酒席4桌,我将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节俭办事,请批准!”这是近日郏县公安局局机关干部刘警官操办女儿婚宴时向局纪委做出的报备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管,该局纪委自2015年元月份开始实施民警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并写下承诺书,承诺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求婚礼宴请规模不得超过15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规模不得超过20桌;婚娶用车不得超过6辆。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提倡吃快餐,宴请的不得超过15桌。婚宴丧宴每桌标准不得超过550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本人及家属婚丧事宜,不准借机敛财;并要求全体民警一般应提前10天向县局纪委报备,丧葬事宜在口头报告后可先行办理,并在操办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备。
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记录的防“四风”反弹常态化机制不断强化。今年以来,该局已有1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备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