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9月19日电 (记者王烁)观看演出可获得30%补贴;到文化场所参加文化活动,签到、对活动进行分享、评价都将获得奖励积分,积分可兑换电子券抵用现金……近日,在郑州市政府召开的“引导扩大居民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动员会”上记者了解到,郑州市将对文化消费进行补贴。
郑州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以“消费文化·品味生活”为主题,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文化惠民”的原则,通过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郑州市文化消费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文化消费服务。主要采取评价积分激励消费和文化消费补贴两种形式。
在文化消费补贴方面,采取对居民文化消费支出中实际纳税(费)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在实施内容上,图书阅读、观看电影均可获得10%的补贴,观看演出则可获得30%补贴。评价积分激励方面,采取鼓励居民前往公共文化场所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借助互联网技术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进行评价。签到、分享、评价均可获相应积分。凭积分兑换电子券,到试点文化企业抵用现金消费,享受文化消费补贴,10个积分等价于1元钱,单次使用积分比例不得超过消费金额的50%。此种方式既提升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又刺激自主文化消费。
据悉,文化消费试点范围为经开区、高新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4个开发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6个市辖区。此试点工作拟定于11月下旬正式发布实施,并将结合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