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原来登记在册的有293辆,加上从鲁山、宝丰划过来的区域,截至9月13日,我们已经报废销毁黄标车317辆,完成率达到108.19%。”9月14日上午,石龙区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占民说。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召开后,石龙区公安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街道、社区(村),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明确工作时限,做到三天一汇报、一周一汇总,确保注册在档的293辆黄标车都能找到主人和下落,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淘汰任务。各社区(村)利用宣传栏、村广播、横幅广泛宣传不达标汽车尾气排放对生活环境、身体健康的危害。动员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逐户走访,就黄标车的污染危害和补偿政策等进行讲解宣传,确保黄标车治理家喻户晓,为治理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同时,该区公安交警大队按照黄标车信息统计表,组织交警进村入户进行排查摸底,对排查定位到的车辆,通知车主立即报废、办理注销手续。未定位到的车辆,想方设法联系车主,摸清去向,耐心解释。采取源头追缴和路面查扣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黄标车淘汰整治工作力度,目前源头追缴219辆,路面查扣98辆,全部进行了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