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编号举报内容调查处理结果责任单位32批25号 平顶山市叶县任店镇南平桐路西、森源木材厂西南、樊庄村西一家废弃的养殖场内有一家无名洗电池壳镀锌的加工厂,一年多来一直向外排放生产废水,严重污染地下水。 9月8日,经叶县政府调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不属实。
所谓洗电池壳镀锌加工厂实为一家塑料颗粒厂。该厂位于叶县任店镇樊庄村燕庄自然组北约500 米处,业主为郭二超,鲁山县张官营镇营北村人。2015年11月租赁燕庄的一废弃养殖场的一栋猪舍作为车间,利用废旧汽车保险杠、塑料桶和少量蓄电池外壳等作为原料,经漂洗、脱水、破碎后生产塑料颗粒。车间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投资4万元,今年2月开始建设,4月建成开始断续生产,目前为止生产了60天左右。主要生产设备为破碎机1台、脱水机1台,清洗池(沉淀池)1座。建设至今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工商营业执照;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实为一作坊式加工厂。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车间内有原材料约1吨,半成品塑料颗粒约10吨,沉淀池内没有水,但有水位痕迹。对该厂周边勘查未发现有私设暗管、污水外排现象。
经对该厂内水井和厂外20米处的一眼灌溉水井取样监测,没有检出汞、铅、锌、镉、镍等重金属元素。走访的附近村民均表示该厂没有镀锌生产,也未发现有污水流出现象。
针对该塑料加工厂违法建设和生产,9月9日叶县环保部门已责令其立即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和产品。9月12日现场核查时,其生产设备已拆除,生产原料、产品已清除。
叶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