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从9月1日起,对出口退(免)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目前,我市涉及出口退(免)税企业共有172家,实行分类管理后,将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更好地发挥出口退(免)税支持外贸发展的积极作用。”9月8日,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对出口退(免)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就是将出口企业分为4个管理类别,根据骗税风险、信用等级、资产情况等划出一类、三类、四类企业评判标准,余下的属于二类。通俗来说,一类企业是可以放心的企业,二类企业是正常企业,三类企业是不够放心的企业,四类企业是要重点监管的企业。据了解,2015年我市出口企业退(免)税金共计66987万元,实行分类管理后,四个类别出口企业享受的服务待遇和管理措施均不一样。国税机关对一类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还建立重点联系制度。
据了解,目前,我市出口退(免)税企业一类的有3户,二类的有11户,三类的有154户,四类的有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