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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将专项督查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本报讯 (记者程颖)为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实施进度,市攻坚办决定于9月6日至9日,对我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对象为各县(市、区),新城区和高新区。督查内容包括其完成燃煤发电供热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工业锅炉废气整治情况;水泥粉磨站、商品混凝土企业废气整治情况;工业炉窑废气整治情况;城市小燃煤锅炉拆改情况;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情况。

9月6日至9日,各县(市、区)、新城区和高新区将分别抽调6名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异地督查。和以往督查不同的是,本次督查工作启动前,各督查组成员将统一签订《督查承诺书》,承诺在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严以利己、恪尽职守、光明磊落、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不实和违纪问题,愿意承担纪律和法律的责任”,并报市攻坚办备案。

各督查组将按照治理任务清单,对各县(市、区)、新城区和高新区进行全面检查并汇总。市攻坚办将根据督查结果,按任务完成率、进度,对各县(市、区)、新城区和高新区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对检查不认真不全面、虚报瞒报检查结果的,除通报批评外,市攻坚办还将对当事人和督查组组长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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