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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食药监局强化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各类学校开学在即,8月19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秋季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目前正在全省开展的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持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并抓住各级各类学校即将开学的时机,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晨检制度、设施设备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员(师)的责任。各县(市、区)把学校食堂列为重点监督抽检场所,加大对用量较大的米、面、油等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要督促学校对假期后重新使用的餐具、炊具等做好清洗消毒,对仓库进行及时清理,对食堂新进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教育培训。督促硬件条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立即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

通知强调,在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的同时,强化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设施设备配置、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和分餐配送等重要环节;严格供餐模式准入管理,包括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供餐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托餐家庭必须具备保证餐饮安全的基本条件,切实抓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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