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8月23日电 河南省教育厅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后,统一高考的考试科目采取3个必考科目加3个自选科目的“3+3”模式,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3科,科目分值不变,减少了“文综”和“理综”考试科目,不再分文理科;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增加听力考试内容。
改革后,高校招生录取将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综合评价方案,即高校将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也就是说,高校招生录取既要看“3科”成绩,也要看“3年”表现,着眼打破“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
根据改革方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考试,其中,选考科目考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学生可自主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选择3科,选考科目一经确定将不得变更,每位学生拥有1次考试机会,同每年6月份的全国统一高考一并安排。选考科目成绩将实行2次成绩转化,首先将依据考生学业水平成绩排序,按照人数所占比例进行等级划分,再根据等级对应转化为具体分数计入高招录取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