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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不再核发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荣启涵)记者日前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通知明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将从三个变成两个。

虽然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但并不意味着取消车辆尾气的检测。通知中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此外,纯电动汽车免予尾气排放检验。通知还提出,要加强排放检验信息联网核查,推动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

今后,环保部门还将加强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的监督抽测工作。公安交管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要支持配合环保部门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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