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近日出台。落实新规,以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清除害群之马,才能使房地产中介更好地服务于房地产市场建设。
不良中介机构通过隐瞒成交价格、隐瞒房屋状况、拖欠租金、违规打隔断出租、强行进行资金监管、租期届满不退还押金、违规收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违规从事金融业务等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房地产不动产资本属性不断深化,房地产中介围绕房屋买卖、租赁业务,推出“首付贷”“全款贷”“换房贷”等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衍生品服务。其中为首付做杠杆配资等,因其拉抬房价、扰乱市场信号,引起多方诟病。房地产中介的金融化,对消费者个人金融安全及国家金融体系安全,形成新挑战,对其中的风险不能置之不理。房地产、价格、通信、金融、税务、工商行政等主管部门要分工协作,联动监管,防范风险。
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乱象,源于缺乏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因此,必须管住中介机构和机构里的人,不能让害群之马换一件马甲出来照混。此次新规提出“红黑名单”管理,值得期待。
(据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