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聪利)近日,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为民办实事活动向纵深发展,市司法局结合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全年工作目标,确定了2016年我市司法行政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八件实事。
这八件实事涉及法律援助、公证办证、人民调解、费用减免等多个方面,分别是:
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建设,全部由社会律师值守,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全年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2万人(次)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50件。
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对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凡被告人不认罪、认罪后翻供、申诉而没有聘请律师的,除本人明确拒绝外,一律指派律师免费提供辩护。
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促进家庭和谐、提升社会文明”公益法律服务周活动,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案件减收费用30%。
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办理同一公证事项的群体当事人实行定点定期服务。
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在舞钢市试点建设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全市建立40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推进人民调解品牌化,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推进狱所政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合理化建议。
市司法局要求这八件实事的内容逐条分解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直各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细化量化工作标准,确保全部落实到位。
“这八件实事的落实情况纳入司法行政机关平安建设暨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办理承诺情况进行督查,奖优罚劣;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也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