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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丰县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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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8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宝丰县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12日对我县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15年12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宝丰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整合多方力量抓好整改,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有力推进和整改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省委巡视组所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关于干部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投资决策不科学,盲目铺摊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部分项目以零地价招商引资,以政府注入财政资金为优惠条件,给开发商借资垫资,造成县财政亏空,使正常工作运转举步维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宝丰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明确了程序,对重大决策行为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全面排查清理。对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土地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新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土地供应严格按照招拍挂程序,土地出让金足额上缴县财政。三是积极追缴欠款。成立了由县直相关单位部门参加的欠款追要小组,对涉及县产业集聚区的外借款项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法律渠道追要借款。四是加强金融支持。建立了工行“银政通”等4个资金池,截至今年7月,已累计发放贷款93笔1.9亿元,有效支持了县域企业发展。

(二)针对“多处工程项目存在手续不全、超财政预算”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针对涉及的项目进行了统计梳理,对9个手续不全的工程项目责任划分到单位和个人,督促办理相关手续,目前,9个项目的部分手续正在按程序办理。二是严控项目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宝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意见》,对原合同内的工程变更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重新进行了招投标。

(三)针对“个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与开发商勾结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开展了由县纪委牵头,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和监督。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与开发商勾结,套取财政资金的两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了“双开”和开除党籍处理。

(四)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诉求麻木不仁、推诿扯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维护企业和基层群众利益专项评议活动。对排名后5名的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免职处理,对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县集中开展了“转作风、促效能”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共发现问题16个,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理19人。

(五)针对“有的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损害职工利益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保障职工利益。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统筹协调处理。二是积极推动问题解决。面对群众诉求,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分类实施,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六)针对“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群众问题解决不力,重访、集体访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领导接访。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和乡镇干部接访制度,强化对接访情况的督查,确保信访事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上半年,县领导公开接访129次,县委群工部深入基层督查接访情况5次。二是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对排查出的248起重大不稳定因素及县以上信访事项,明确包案县级领导及责任单位,限期化解。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印发信访工作通报7期,对信访工作不力的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党政纪处理。今年以来,重访、集体访明显下降,重访同比下降31%,集体访同比下降27%,非访同比下降92%。

二、关于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侵吞、挪用公共财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基层干部习惯于用行政命令对待群众和处理问题,不注重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推出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党风》等系列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了各项政策。二是完善干群沟通机制。深入开展了“联百村、帮千户、创五好”工作,抽调100名党员干部,联系100个村,帮扶1000户,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思想疏导以及帮扶工作,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6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90余起,培植富民增收项目17个,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4.9万元。

(二)针对“一些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搞权力寻租,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对全县执法部门人员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公正性、廉洁性开展监督检查,4个执法部门的8名工作人员受到了党政纪处理,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人。二是坚持查教结合。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洁自律,做一名合格公务人员》的教育活动。

(三)针对“在征地拆迁、危房改造、荒山造林、涉农惠农资金发放等工作中,不少行政村不同程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侵吞、挪用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村务管理。认真落实 “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不断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议事程序,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进行了跟踪监督。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侵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党政纪处理69人,组织处理10人。

三、关于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以会议、文件落实多,跟踪检查督导少,存在‘讲在党委、干在纪委’现象,‘两个责任’压力逐层减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五位一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以上率下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并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注重督查督导。自巡视以来,县委领导带领两办督查室对全县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435次,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

(二)针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监督不力,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监督。对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检查“底稿单”制度、“问题台账”制度。二是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各级纪委(纪检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了知责明责、严格追责的良好氛围。对4起案件追究了7名责任人的责任,其中追究主体责任4人,监督责任3人。

(三)针对“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三转’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转职能。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了主责部门,并实施了承诺书制度,78个单位向县委递交了主体责任承诺书,70个单位递交了监督责任承诺书。二是转方式。坚持从问题导向、查办案件和事后问责入手,严格落实《宝丰县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暂行办法(试行)》,采取提醒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和立案查处4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转作风。以贯彻落实《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契机,加大对纪检办案人员的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锻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四、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关于规范民主(组织)生活会程序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广开言路,避免领导干部“一言堂”。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下发了《中共宝丰县委常委会议事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制度等7项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针对“选人用人视野不开阔,超职数配备、档案造假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拓宽干部选用渠道。严格执行干部选用方面的政策规定,在编制、职位空缺时,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用干部。自巡视以来,我县分两批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了7名巡察机构和2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认真落实《宝丰县消化干部超职数配备专项治理方案》。依据“先易后难、分批分类”的消化原则,目前已完成消化任务的91.79%,尚待消化的超配干部也都制定了具体的消化台账。三是严格档案管理。制定了《宝丰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和《宝丰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管理办法》,启动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专项审核任务,对发现的故意涂改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在干部调整时一律不提拔使用。

五、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文山会海’状况没有改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大力精减文件简报。对各类简报进行了集中清理、统一审核,凡能通过传真、网络等途径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自巡视以来,发文数量同比下降26%,各类简报同比下降29%。二是严格会议审批。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统筹安排并按程序严格审批;县直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三是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每年只召开1次,能够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自巡视以来,全县各类会议同比下降30%。

(二)针对“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福利等违规现象没有完全遏制,公车私用、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时有发生,讲排场等奢靡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接待管理。严格落实《宝丰县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接待工作由原来两办主任和常务副县长审批调整为由县委书记、县长审批。截至今年7月,“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6.14%。二是严肃查处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去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贴福利3起,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三是严格公车管理。先后39次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5名党员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理。四是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材料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一把手”的主体责任以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目前,共查处违规操办案件3起,党政纪处分3人,廉政提醒谈话26人。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问题的整改还需持续发力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的新宝丰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方式:宝丰县委巡视整改办,电话:6519622;邮政信箱:宝丰县委政府办公大楼3楼综合调研室;邮政编码:467400;信封请注明:对宝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bfxw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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