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舞钢市卫生监督所于今年6月初开始,对辖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以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专科医院为重点,整治内容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等。
按照工作部署,舞钢市卫生监督所抽调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强的卫生执法人员成立两个检查组,对辖区重点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医疗机构均能做到按规定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悬挂于明显处;持《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工作;单位执业地点、名称、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时,能做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医护人员均持有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和管理符合相关要求;按规定履行传染病报告义务;未发现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违法行为。但个别医疗机构还存在医疗单位科室名称使用不规范、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未按规定执行消毒制度且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依法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或限期改正,并要求各重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带头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不断增强依法办医意识。同时要求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同时,舞钢市卫生监督所积极探索和建立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全面巡查与重点监控相结合、自我规范与行政执法相结合,逐步实现医疗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全面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舞钢市卫生监督所供稿 路易峰整理)